关于美国专利中的完全继续申请

2022-07-31 18:20发布

完全继续申请的说明书内容应该是一样的是吧?比如第一个专利已经审批了,然后有申请了一个完全继续申请,我对比了一下权利要求,第二个专利的权利要求条款比第一个专利少了10个左右,措辞稍微变了一下,内容也基本一致。那么现在这两个专利的权利要求都同时生效呢还是只有新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有效啊?请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啊?我知道有时候为了增加新的权利要求,但我这里的情况是权利要求减少了,有没有可能申请人觉得第一次的语言概括不够精确呢?谢谢。
我看网上都把CA叫做完全继续申请啊,我就跟着叫了,我不知道官方翻译是什么,谢谢你的纠正啊。

那么我还想问这种CIP,是不是新增加的权利项的过期日按照新的申请日算,而旧的权利项就按照旧的申请日期算呢?不过我现在看的这几个专利感觉新旧差别不是很大,有没有可能公司试图利用这个延长专利的时间呢?
还有一个专利可不可以一直CA, CIP呢?法律有何规定?中国的专利法有所谓的接续案、部分接续案吗?
1条回答
回答补充:
不论是CA/CIP,还是你没有说到的Division(分案)都是与母案同时到期。
这也就是为了避免专利权无限延长。
另外,对于什么时候提CA或CIP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只要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内都可以。换句话说,可以一直CA\CIP下去。

CN无所谓的接续案或部分接续案,只有国内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相当于US的Division)的说法,不过国内优先权的,母案是要视为撤回的,不会与子案同时存在。

完全继续申请?这是个啥名词?
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接续案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简称CA)
还有一种说法是部分接续案 (Continuation-in-part, CIP),或许就是想对你说的“完全”吧,这个是部分的。

对于CA来讲,说明书必须保证完全一致,只能Claim不同,CIP来说,说明书允许有新增加的内容。

你说的两个专利,是同时生效的,措词变化,很有可能带来范围的变化。这样做的好处,主要就是看之前的专利(母案)写的不够好,范围不够恰当,需要通过后一个进行完善。换句话说,你可以看着竞争对手的产品来修正你的权利要求。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