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效问题

2022-06-25 09:46发布

我现在有个专利,是关于一种装置及其安装方法的,权利要求1是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权利要求5引述了权利要求1,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的安装方法,其特征在于...,我想问的是,如果别人起诉我专利中涉及的装置无效,万一成功了,那么我后面的有关这种装置的安装方法是不是还有效,有依据吗,谢谢各位了
1条回答
您好,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得扩大,但是可以缩小,而且利权人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修改权利要求书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如果您的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被无效了,您可以将其删除。而关于方法的权利要求,虽然引述了权利要求1 ,但是其仍是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即使独立权利要求1无效了,经您修改删除后,该项安装方法的权利要求仍然可以作为独立权利要求而有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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