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商标注册有初审公告期?

2022-08-01 12:09发布

商标注册申请经正式审查和实际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所谓初步审批不是批准注册,而是《商标法》规定的批准注册商标的必要程序。其外部后果是商标行业经初步审批并向社会公告。

初步审查意味着正式审查和实际审查的结束,这意味着审查者感受到商标注册申请规则和法律的规定。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初步审查和批准不给予他们任何权利,在初步审查和批准公告三个月后,没有人质疑该商标。

虽然初步批准的公告不是权利的公告,但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向公众公布申请内容,允许公众质疑申请登记,以公众的知识和意见作为审查的参考,并将商标局的审查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商标审查和注册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初步批准人的公告是在商标公告中进行的。《商标公告》由商标局编辑出版,专门用于公布商标局公布的法律决定的官方出版物。商标初审公告的内容为:初审号、申请日期、商标、商品和类别的使用、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初步审批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无疑问的,商标局将批准该商标的注册,并公布注册决定;三个月内有异议的,商标局将依法判决。

商标质疑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司法程序,用于公开征求公众对商标初步审批的意见。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的公确认商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