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标时要注意这些点

2022-08-01 12:26发布

1.使用注册商标时不得随意修改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因此,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应当确保与当时批准的注册商标的一致性,可以按比例减少,但不能改变商标的文本.字体等,否则可能会被撤销。

2.避免连续三年不使用,否则将被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也就是常说的“撤三”。

如何应对三次撤退?

(1)提供连续使用证据:商标的使用应出具的文件和其他材料中,应注意显示商标的使用,作为撤回三次的证据。

(2)表明正当理由: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限制,应向商标局表明这些正当理由。

3.及时续展,防止商标过期

《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10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做好商标监控,避免他人恶意注册

经过宣传推广,注册商标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其他类似商品经营者也很容易“傍名牌”因此,要时刻关注是否有类似或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抓住异议期向商标局提出质疑,防止他人注册成功。

5.变更工商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商标局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自行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6.商标许可他人必须向商标局备案

《商标法》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未经备案,商标使用许可证不得抵制善意第三人。

7.防止商标成为行业通用词

《商标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申请商标并不容易。一旦你拥有了它,你应该珍惜它,真正使用它,并保留使用的证据,否则它将被视为囤积商标,并有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