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终活动特惠限定68名,专利申请享8折优惠,申请欧盟专利送英国专利、欧盟商标专利8500元起、活动期间注册可免费制图。
主页 > 常见问题 > 国际专利 >

职务发明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时间:2021-10-12 17:50 点击:
许多时候,我们都希望知道某件事情的归属。那是因为,只有知道了归属权,才能知道到底谁能得到这种东西的收益,谁能得到它?相信大家都能认识它。下面就由方信知识产权为您整体分析下《职务发明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方面的相关问题。

职务发明专利拥有者

一项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一个单位,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就享有人格权。

人身权利包括两个主要内容:

首先,发明人或设计者拥有署名权,也就是在专利文件中注明其为发明人或设计者的权利。

其次,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取得发明专利的权利,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类精神奖赏也属于个人权利,它的形式可以是授予专利权证书的副本.奖牌。这类个人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
不得将其与个人分开,因而不得转让或继承,任何人不得篡夺或抄袭。

(2)发明者或设计者也拥有某些财产权利。这一财产权利表现为物质奖赏,可以是奖金或其他形式的物质利益。

分两期发放物质奖励:授予专利权后,该专利的所有人或持有单位应当向发明人或设计者发放资金;本单位实施或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应当按照税后利润的不同比例向发明人或设计者支付(称为奖金)。

但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属于单位管辖。
 
职务发明专利

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者应享有哪些权利

在职务发明创造中,专利申请属于单位,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的人为单位。但是,职务发明创造人,由于其发明,享有以下权利:

1.发明职务的人和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注明他是发明人或设计者;

2.被授予单位奖励权;

3.一项发明或设计专利实施后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第6条实施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作为职务发明创造。职业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权和判定标准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单位的任务可分为三种情况:

1.在工作范围内的发明创造。

2.为完成本单位提供的工作以外的任务而进行的发明创造。通常指单位短期或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如合作发展.组织攻关.接受委托研究等。工作任务完成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要有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的计
划制定和必要的物质条件都有密切关系,因此,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3.离职或调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本职工作或指派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种发明创造的完成,与原职或接受的工作任务密切相关,任职期间已开始研究设计,有些甚至接近完成,因此应视为职务发明。

对使用该设备的主要物质技术条件可以作如下了解:

材料技术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披露的技术资料等。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档案.设计图纸.新技术资料等。有关单位图书馆或资料室对外公布的信息.资料不包括在内。对于以上物质和技术
条件的运用,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也就是这种使用对发明创造具有决定性作用。使用量少或对完成发明创造无实质性帮助的利用,不应算作利用单位物质条件。

有必要指出,如果使用该单位的物质条件,例如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但已缴纳使用费的单位除外。

一般认为,职务发明及其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是指一般使用公司的材料进行创作的作品,则这一作品一般属于公司;但是,如果在创造前而在合同中有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以最真实的内容为每位客户进行业务讲解,如果还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方信的客服,将由业务负责人为您免费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