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5 15:38 点击:
次
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或外观设计仅在中国境内有效;若希望在欧盟的27个成员国内获得保护,必须另行注册。在欧盟,欧共体商标(CTM)和注册式的欧共体外观设计(RCD)旨在使公司通过“一站式”注册程序,更加简便地以更低成本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全面保护。那么深圳欧盟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方法/步骤
一、哪些国家可以提出欧盟商标注册?
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到2013年7月1日,该欧盟已扩展到28个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欧盟商标注册提交材料
1.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3.商标图样5份,图样必须清晰、纸质好。(如是彩色商标: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要求:不得小于5cm×5cm,不得大于10cm×20cm)
4.列出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5.申请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三、欧盟商标申请商标的原则是什么?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他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在商标权的确立采用注册原则的国家,对于不同的申请人提出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两种不同的判定商标权归属的原则,即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日期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使用在先原则是以使用商标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