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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外版权登记都在美国?-方信知识产权

时间:2021-12-24 10:43 点击:
现如今,美国版权局是美国唯一的版权登记机构。美国有着世界最健全的版权登记制度,距今200多年历史,支撑着世界最大的版权产业,过去,曾不登记无版权。
 
版权是可以同时被国家法和国际法保护的。以美国版权法为例子,17USCode§ 102中规定,版权保护在任何有形化媒介上稳固之后的原创表达。
 
版权登记

美国的版权登记机构一直都是美国版权局吗?刚开始并不是。1970年,美国首部《版权法》由美国国会颁布,对版权登记做出了明文规定,那时候的登记部门是联邦政府和地方法院。
 
法院作为版权登记部门,快捷了诉讼,可是实际操作中频频出现作品反复登记、标准难以一致等问题。可是实际操作中频频出现作品反复登记、标准难以一致等问题。
 
历经80年的变革,为了更好地使版权登记更加高效化,美国国会于1870年确立由美国国会图书馆一致进行版权登记工作。
 
后来到1897年,美国国会图书馆考虑到版权法应用范围的持续扩大及其版权问题的日趋繁杂,向美国国会提议创立一个专业的机构负责登记事宜,独立行使版权登记职责,直到今天。这个机构便是美国版权局。
 
版权是可以同时被国家法和国际法保护的。以美国版权法为例子,17USCode§ 102中规定,版权保护在任何有形化媒介上稳固之后的原创表达。一部作品从造就之时并稳固在有形化媒介上,直接或间接地依靠了机器的帮助,是可以得到版权保护的。仅有登记了的版权所有人,针对每一个被侵权的登记作品,可以得到 高至15万美金的法定赔偿。没有登记版权的话,外国版权所有人只可以得到 实际损害赔——这类赔偿难以证实并且没有法定赔偿高。
 
登记的版权所有人也有可能得到律师费及花销的赔偿。所以版权侵权诉讼是有必要的。
 
在美国进行版权登记是简便又不算太贵的过程。与得到的好处相比,外国版权所有人还是应当考量在美国版权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