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继续使用无效商标?

2022-08-01 11:57发布

商标注册后,由于他人申请,或商标注册机构发现他人通过欺诈注册商标,商标无效,一旦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如果侵犯其他商标权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无效的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2.《商标法》第44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审查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4.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及时审查和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并通知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登记、公告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5.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无效宣告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综上所述,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无效的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