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具有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022-08-01 11:51发布

一、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使用的法律效力。未经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或者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商品再次投放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

7、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二、哪些文字和图像不能注册为商标

以下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相似的,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相似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相似,但经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名称;

6、带有民族歧视的;

7、夸大宣传和欺骗;

8、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有其他不利影响。

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要认为它一直在使用。该商标也有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申请续展。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交申请,则仍有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内未提交申请,商标局将在期限届满后予以取消。